汽輪發電機的氣體冷卻器,在進水溫度不超過33℃時,應能保證冷卻后的氣體溫度符合下表的規定。空氣冷卻器應按工作水壓不低于166600Pa,氫氣冷卻器的工作水壓不低于343000Pa進行設計,試驗水壓不低于工作水壓的2、倍。
若供給冷卻器的循環水由與水流連接的閥門或減壓裝置控制,而水源的壓力又高于冷卻器的工作壓力,冷卻器應按較高壓力設計,除非另有協議,試驗應在1.5、倍較高壓力下進行,較高壓力值由訂貨方規定。對于氫冷電機的冷卻器,還應注意在某些運行工況下,例如維修或清洗冷卻器時,冷卻器可能單邊承受壓力,因此應按壓差784、000Pa(表壓)設計。
氣體冷卻器的設計,應能使一個冷卻器因清洗而停止使用時,至少能擔當電機三分之二的額定負載連續運行,電機不超過允許溫升。在這種條件下,冷卻氣體的溫度可高于下表規定。 |